一、报名与考试

1、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A. 对考生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B. 对考生学历水平要求:(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b)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本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d)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A.对考生年龄大小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B.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a)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b)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a) 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b)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研究生考试的报名工作一般都安排在11月中旬。(2004考研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

(三)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法律硕士联考”、“MBA联考”的考生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直接到招生单位报名,报名工作截止日期一致。

(四)报名程序: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历证书报考,交纳报考费,领取有关表格。填写报考登记表时应当注意:
1、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 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 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 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人任选一种。
6、 同等学历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 填写项目应与报名机读卡一致,并不得更改。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机读卡有出入的,以报名机读卡为准,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己填写报考登记表后,按规定日期将所有报考材料邮寄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二、命题与考试
一、科目、考查范围:
1.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含报考非外国语专业考生应试英、日、俄语听力测试2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2.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3.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A.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按规定的外国语科目含听力测试。
B. 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

C.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
 
二、考试内容:
  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内容每年都会有所调整,这种调整反映在当年出版的各科大纲当中。一般来讲每年政治大纲的变化比较大,英语、数学变化不太大。
1. 政治理论:
 考试内容包括:(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毛 泽东思想概论(4)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5)形势与政策(6)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五门课程。
2. 英语:
 考试内容包括:听力理解、完型填空、阅读理解、英译汉、写作。
3. 数学:
 考试试卷分类:根据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各学科和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入学所应具备 的数学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不同,将数学统考试卷分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 四。

 三、研究生考试阅卷与评分

1.政治阅卷。客观采用机读阅读卷。主观题包括辨析题、论述题和材料题,阅卷时要   求根据标准答案实行“按要点给分”。
2.英语阅卷。英语客观题70%,全部使用机读卡自动阅卷。主观题作文实现行人工阅卷。所以英语的阅卷实际上就是作文的评分标准。
3.数学阅卷。数学阅卷工作重点在解答题上,一般实行“按步给分”。一些关键步骤的  分值较高。所以要求考生答题时按步展开演算,一些套用的重要定理必须写明,这样 即使最后计算结果错了也会得到重要的要点分值。

四、分数线

  全国统考初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国家教育部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和报考情况划定总分和单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一般情况下,这一分数线只高于、不能低于全国统一分数线、MBA等,最低分数线也由国家统一划定。
  只要有任何一科的分数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除非破格,没有参加复试、被录取的可能。
  分数线每年都有变动,一般在50分——60分上下波动。在职考生的最低总分线一般要低于应届考生5分左右,单科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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